新闻资讯

十部门发布:CO2制甲醇、合成气,低成本制H2等项目可申报!

发布时间 : 2023-10-20  浏览次数 : 320 次



【液态阳光】获悉,8月22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《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》。


通知提出,到2025年,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,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,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,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、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,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。

其中,重点方向包括末端固碳项目,涉及二氧化碳制备合成气、甲醇等液体燃料、聚合物材料等化学利用,二氧化碳人工生物转化,二氧化碳矿化固定等。

同时,还包括绿氢减碳示范项目,包括低成本(离网、可中断负荷)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等

此外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,按照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各地区报送数量不超过10个。


图片来源:国家发改委

下附通知原文节选,如需申报信息或全文,请联系小编获取:

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《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

一、主要目标

到2025年,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,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,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,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、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,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。

到2030年,通过绿色低碳专业技术示范工程带动,专业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、示范、推广模式基本成熟,相关支持政策、商业模式、监管机制更加健全,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,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。

二、重点方向

(一)源头减碳类

1.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。

包括高效智能光伏组件、碲化镉等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、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、超薄硅片等先进光伏产品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,大容量、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、高效大容量风电、高效低速风电、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,生物天然气示范,浅层/中深层地热能供暖/制冷及综合利用、大容量高效地热能发电及干热岩发电示范,波浪能、潮流能、温差能等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,专业核能发电与核能综合利用示范等。
2.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示范项目。

包括清洁高效煤电与新能源发电综合调节、煤电机组快速启停及深度调峰、大型燃气机组国产化及灵活调峰、大型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和低碳燃料掺烧发电、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和利用、油气管网节能降碳、低碳(近零碳)油气田示范等。
3.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。

包括先进高效“新能源+储能”、新型储能、抽水蓄能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,长时间尺度高精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、虚拟电厂、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、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应用。

4.绿氢减碳示范项目。

包括低成本(离网、可中断负荷)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,先进安全低成本氢储存、运输装备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,氢燃料电池研发制造与规模化示范应用,纯烧、掺烧氢气燃气轮机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,氢电耦合示范应用等。

(二)过程降碳类

5.工业领域示范项目。

包括低碳零碳钢铁冶炼示范、有色金属冶炼集成创新与流程优化,先进低碳石油化工、现代煤化工、绿色生物化工示范,可再生能源与石化化工生产系统耦合,工业绿色微电网、数字化绿色化协同降碳、“工业互联网+绿色低碳”、绿色(零碳、近零碳)数据中心、“海底数据中心+海洋清洁能源”示范等。工业领域示范项目能效水平应不低于行业标杆水平。

6.建筑领域示范项目。

包括超低能耗建筑、近零能耗建筑先进示范,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、公共基础设施近零碳排放改造示范、供热计量改造示范,高效热泵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,新型胶凝材料、低碳混凝土、先进生物基建材等低碳零碳新型建材研发生产与示范应用等。

7.交通领域示范项目。

包括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化改造示范,现代公路养护工程绿色化示范,低碳(近零碳)机场、港口码头、港区建设示范,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快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,机场、物流园区集疏运方式绿色化改造,港口集疏运结构调整示范,智能交通系统建设,高性能电动载运装备应用推广示范,绿色智能船舶、新能源航空器示范应用,空管新技术和程序研发应用,先进生物液体燃料、生物天然气、可再生合成燃料以及可持续航空燃料、低碳船用燃料研发生产供应等。
8.减污降碳协同示范项目。

包括“废钢资源回收+短流程炼钢”、废铝资源同级利用示范,高炉废渣、电厂粉煤灰、煤矸石等固废再生替代原材料研发生产与示范应用,退役光伏组件、风机叶片、动力电池等新型废弃物高水平循环利用示范等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)

9.低碳(近零碳)产业园区示范项目。

系统运用非化石能源开发、综合能源系统和智慧微网建设、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、工艺流程再造、产业间物质流循环耦合、碳捕集利用与封存(CCUS)等多种方式,实现产业园区深度减排,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。

(三)末端固碳类

10.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项目。

以石化、煤化工、煤电、钢铁、有色、建材、石油开采等行业为重点,选择产业集聚度高、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方,建设若干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项目。对于石化、煤化工、石油开采行业,项目年捕集利用与封存量不低于50万吨,原则上应配套建设二氧化碳输送管道;对于煤电、钢铁、有色、建材行业,项目年捕集利用与封存量不低于10万吨。

11.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项目。

采用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型溶剂或材料,实现低浓度二氧化碳高效低成本捕集的先进技术示范项目。

12.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项目。

包括二氧化碳制备合成气、甲醇等液体燃料、聚合物材料等化学利用,二氧化碳人工生物转化,二氧化碳矿化固定等。


文章来源:发改委,转载仅供学习参考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问题,请联系我们处理